2018年10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过程如下: 2018年8月,科韵大数据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另外,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拓尔思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9号)。 1-1-1-17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关于本次交易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序号 承诺 承诺内容 一、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见本节之“六、股份锁定安排”之“(一)交易对方”。 2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人作为科韵大数据的股东,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标的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3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作为科韵大数据的股东,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企业,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自相关损失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人承诺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损失。 4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作为科韵大数据的股东,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合理理由进行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保
1-1-1-18 序号 承诺 承诺内容 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自相关损失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人承诺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损失。 5 关于交易标的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 本人作为科韵大数据的股东,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本人确认已经依法对科韵大数据履行法定出资义务,所持科韵大数据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科韵大数据股东的情形。 2、本人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及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或代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未对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收益权做任何限制性安排。作为科韵大数据的股东,本人有权将所持科韵大数据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3、本人所持该等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科韵大数据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本人持有的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让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4、本人保证上述状态持续至所持科韵大数据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时。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6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人作为科韵大数据的股东,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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