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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3)

股东名称   交易前持股数(股)   比例(%)   交易后持股数(股)   比例(%)  
江南   -   -   1,872,000   0.39  
宋钢   -   -   1,502,608   0.32  
王亚强   -   -   864,000   0.18  
李春保   -   -   864,000   0.18  
合计   -   -   5,102,608   1.08  

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5%,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信科互动,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渝勤女士,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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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发行股份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股份对价6,378.26万元。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2.50元/股,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股份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万股)  
1   江南   2,340.00   2,340.00   187.20  
2   宋钢   1,878.26   1,878.26   150.26  
3   王亚强   1,080.00   1,080.00   86.40  
4   李春保   1,080.00   1,080.00   86.40  
总计   6,378.26   6,378.26   510.26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无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三)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情况

1、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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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4,800.00万元,即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期首日(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或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4、发行数量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以及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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