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56)
时间:2023-11-13 18: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