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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31)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2021年4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55名激励对象以50.00元/股授予256.00万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3、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决策程序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以2021年10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39名激励对象共288万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激励计划的内容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万股的3.6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7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9人,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员工总数327人的42.51%,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芯海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根据激励对象不同类别特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分为80.00元/股和90.00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0.00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