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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宝钢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38)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欧冶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并仅对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客观条件限制,公司在之前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期间,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未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对部分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本年度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实施问答》,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的年初数。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相应调整2021年运输成本列报,并调整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相应调整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16.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5

注:表格中金额为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年度合同金额。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其

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6.7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37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安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第二笔款项108.3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第二笔款项47.5万元;安永未向公司结算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第一笔款项108.3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第一笔款项47.5万元。截止2021年度,安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4年,签字会计师蒋伟民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2年,签字会计师武廷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日本制铁株式会社(以下称“日本制铁”)2021年10月14日宣布,因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日本制铁电磁钢板相关专利,生产电磁钢板供应丰田汽车用于电动汽车制造,已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宝钢股份和丰田汽车,要求两家企业分别给予200亿日元的损害赔偿。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起诉文书,本次诉讼也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日本制铁向公司提出技术专利诉讼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79)。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主要关联方是宝武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产品、接受劳务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交易额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钢铁产品等 市场价 30,560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销售原燃料等 市场价 6,155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钢铁产品、能源介质等 市场价或协议价 3,495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钢铁副产品、能源介质等 市场价或协议价 3,453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销售钢铁产品等 市场价 1,856

宝武资源有限公司 销售原燃料等 市场价 1,722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钢铁产品等 市场价 1,061

销售产品小计 48,302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资材备件等 市场价 19,005

宝武资源有限公司 采购原燃料 市场价 12,607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原辅料、能源介质等 市场价或协议价 5,673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采购钢铁产品 市场价 3,764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采购钢铁产品 市场价 2,975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原燃料、钢铁制品等 市场价 2,819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钢铁产品 市场价 2,157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采购原燃料等 市场价 2,051

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能源介质 市场价或协议价 2,035

宝武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采购钢铁产品 市场价 1,841

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资材备件 市场价 1,481

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市场价 1,445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市场价 1,201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市场价 972

采购商品小计 60,024

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检修、工程等服务 市场价或协议价 2,416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作业协力、检修等服务 市场价或协议价 1,518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作业协力等服务 市场价或协议价 1,078

接受劳务小计 5,012

注:以上公司均含其子公司。

以上产品销售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26%,商品采购、接受劳务占本报告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8.99%、1.59%。

以上交易均通过现金或票据结算。

2、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