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7)
时间:2023-11-07 05: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公司的薪酬预算管理机制一贯坚持以效益和效率提升为导向;坚持“按岗位价值付薪、按工作绩效付薪、按个人贡献付薪”的薪酬管理理念,持续优化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同时,根据不同岗位族群员工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并实施相应的薪酬激励政策。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进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利润分享计划、技术创新人才贡献累积金、风险抵押创值团队等激励机制,不断引导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创造更多增量价值,形成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良性循环。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聚焦公司“规模+能力”的“1+5”发展战略,适应多基地管理要求,突出改革创新支撑,聚焦核心能力提升,强化解决问题导向,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年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获得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享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2021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9,525,174,586.88元,加上2021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40,161,872,857.99元(经重述),减去已发放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6,628,611,611.70元及2021年半年度现金股利7,646,619,475.25元,2021年末公司预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5,411,816,357.92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更好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21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952,517,458.69元; 2、按照2021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952,517,458.69元; 3、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每年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原则,据此计算分派每股现金股利不少于0.55元(含税)。鉴于公司一贯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0.60元/股(含税)。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10月公司已按每股现金股利0.35元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股利总额共计21,782,306,315股为基准(已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预计分红5,445,576,578.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66%,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25元(含税)进行派发。2021年度预计分红总额13,092,196,054.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40%。 7,646,619,475.25元。2021年下半年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0.25元/股(含税),以 4、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5、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 项目 2021年预计 2021年下半年预计 2021年中期 2020年 2019年 1 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元) 0.60 0.25 0.35 0.30 0.28 2 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130.92 54.46 76.47 66.29 62.36 3 法人报表净利润(亿元) 95.25 23.12 72.13 106.36 78.96 4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注1) 236.32 85.53 150.79 126.77 124.23 5 现金分红总额占法人报表净利润比例(%) 137.45 235.56 106.01 62.32 78.98 6 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55.40 63.66 50.71 52.29 50.20 注1:2021年中期数据未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重述。 注2:2021年度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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