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客观评估美国对华《301报告》(15)
时间:2018-09-09 11: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从电力行业来看,当前外资对电网的建设、经营以及核电站的建设、经营均受到限制,需要中方控股,国有企业占据垄断地位。国家垄断电力导致市场资源配置不合理,压低产能利用率维持价格虚高,民生利益受到损害。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追求地方业绩大力发展风能发电,过量电厂兴建导致大量风能发电厂被闲置;另一方面,为维持地方就业,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火力发电厂落后企业始终无法淘汰,市场有效性降低,资源错配,社会总体福利受到损害。此外,伴随季节变化及工业用电变动,国企集团相互调节控制电力垄断,电价维持虚高,导致民生利益受到侵害。 从电信服务业来看,电信服务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战略性产业,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历史原因、产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和开放涉及到公共服务领域,电信对外开放进程较为缓慢。当前我国电信服务开放水平较低,外资持股增值电信业务不得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而基础电信业务必须由中方控股。与其他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家电信企业垄断地位形成不同,中国垄断电信企业并没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而是行政干预施加垄断地位的结果,因此,与国外成熟运营商相比,我国电信行业存在收费较高、服务较差,滥用垄断地位等问题,其中一些问题不得不通过行政命令加以解决。例如,手机流量不清零和转存服务以及流量取消漫游费等均是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形式才得以落实。企业自身提速降费的主动性不足。 我们建议在上述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降低外资和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更好发挥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上述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1.3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301报告中提到,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的审批程序仍然比较复杂,外资企业在审批程序中容易遭遇隐性壁垒。当前我国公民开办企业的平均用时为22.9天。明显高于日本的12.9天,美国的5.6天,法国的3.5天。 外商在我国申办企业面临的程序更为复杂,美国商务部编制的《中国外商投资的审批程序》报告显示,外商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需要获得政府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审批,经历包括反垄断及国家安全审查、名称预批准、环境影响评测等八大步骤。此外,目前我国对食品药品生产、矿产、电信服务等多个行业采取许可证管理,许可证申请的时间跨度不一,导致一些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投资的进度受到影响。 我们建议适当简政放权,简化外资企业注册手续、生产经营相关审批,压缩消防、环评、用地审批、水电气接入、进出口通关的时间。对行业的许可证管理实施流程化、标准化审批管理程序,尽量减少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
3.2 完善法律法规,稳定企业预期 3.2.1 保证部分行业准入政策的稳定性 301报告第二章第三节指责中国政府的政策变化,使美国企业在华蒙受损失。报告提到,中国政府要求云计算服务的提供商进行电信增值服务运营许可证。2016年以前,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通常是与中国企业合资从而获得许可证。然而2016年3月发布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规范云服务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禁止了:1)中国许可证持有者向外国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任何设施或其他资源;2)外国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直接与用户签订合同。3)使用国外企业的商标在境内提供云服务。这使得外国企业担心若征求意见稿最终发布,则外国企业不得不将境内的云计算服务出售给国内企业以符合规定。USTR指出,亚马逊已于2017年11月将其中国境内的云计算服务的部分设备出售给中国合作伙伴,以满足可能到来的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目前来看,由于我国监管措施在部分领域较为落后,过分重视事前准入监管,而事中及事后监管相对不足,导致一些市场领域的准入条件市场时常出现变化。这也是目前美国在华企业反应较为突出的领域。美国中国商会在2018年发布的《2018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监管环境的透明、可预测、公平性是外商投资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