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客观评估美国对华《301报告》(13)
时间:2018-09-09 11: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各国对外投资在宣布高科技产业政策后均呈上升趋势。伴随高科技产业政策的全面铺开,其他各国对美投资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自2016年提出《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以来,2017年日本以合并、并购为主的对美国直接投资同比增长34.4%。德国2013年提出“工业4.0”战略后,2014年对美直接投资同样快速增长,同比增幅达319%。事实上,伴随次贷危机后世界经济逐步恢复,在各国推出类似高科技产业政策后,各经济体对外直接投资均有明显上升。美国无视经济发展规律、选择性忽略他国实际数据证据,表明了这些指责实际上是打着贸易保护主义旗号的遏制,有失公允。
2.4 混淆概念 2.4.1 混淆“国民待遇”与“正常技术安全审查”概念 301报告的指责明显混淆“国民待遇”与“正常技术安全审查”概念。WTO明确指出“国民待遇”是给予他人与自己国民相同待遇的原则。其中,《关贸总协定》(GAAT)第3条规定一旦通过海关,进口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相同或类似的国产产品。同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17条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3条也涉及国家对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处理,均强调在国内市场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平等对待。 “国民待遇”在此并不等同于对外国商品、服务与技术毫不设限,而是指给予进口产品以及技术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待遇。 中国并非全面对进口技术进行审查,而是对部分产业国外进口技术,尤其是涉及关乎国家安全的敏感产业技术,实施许可证管理,属于边境管理中的“正常技术安全审查”,为市场准入问题。中国《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均指出“国家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口”,部分技术可自由进口。各国有权在符合WTO框架的前提下实施安全审查,并非301报告中所指出的歧视国外企业而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事实上,无论是从法理还是从法条上来说,安全审查的许可证管理模式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实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是维护一国国家安全、信息技术安全的必要措施,国家安全脆弱性的关键在于敏感产业、敏感技术、敏感信息、敏感地域等,这些敏感点易受攻击或者损害而难以防范或补救,从而严重危及国家安全。从2007年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来看,中国对部分产业进口技术限制许可审查主要集中于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人民健康或安全和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环境破坏的审查,目的在于维护我国人民以及经济技术权益。
事实上,美国同样存在对进出口技术的限制与审查。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Regulations)第七百三十六条明确对包括出口目的地、出口技术等八方面限制或禁止出口内容,规定限制的技术及产品需申请“许可证”或 “许可证再审核”。从进口方面来看,美国同样在军事、医药、能源等产业采取进口许可证管理方式,进口产品或技术均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方可进入美国。例如在美国《进口牛奶法案》(Import Milk Act)中规定大多数奶酪进口都需要进口许可证,并且必须受限于进口配额。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