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2021年年度报告(68)
时间:2023-11-07 05:5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7、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收入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合同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提供服务合同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服务,于完成服务时确认收入;如果服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则于期末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关的服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按工程履约进度划分,公司工程项目一般处于三种状态:未完工、竣工、结算。公司确认项目工作量主要依靠客户或第三方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完工进度单或关键节点的正式报告(如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结算报告)。 公司建造工程收入确认的资料依据: 提供方 内容 文件名称 客户或监理单位 中间进度确认报告 《工作联系单》、《工作进度确认函》或《工程形象进度报告》 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报告》 结算报告 《工程结算书》或《工程结算报告》 公司工程部门 完工进度资料 《工程实施进度表》或《项目完工结算表》 建造工程的履约进度=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建造工程项目预计的总工作量根据建造工程预算资料合理预计,建造工程预算资料是由本公司工程预算部门按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和工程量等进行计算、编制。 建造工程收入确认方法: 未完工结算建造工程的合同收入=履约进度×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 竣工未结算建造工程的合同收入=预计结算收入-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 已完工结算建造工程的合同收入=结算收入(或已全额结算收入)-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且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合同成本于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超过部分作为预计损失立即计入当期费用。 4、节能服务合同业务收入 (1)节能服务合同业务基本情况:公司利用自身技术,通过为客户节约能源,获得节能分成来达到盈利目的;项目服务期通常为3-15年;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为节能项目提供相应的设备;在经营期间,相应设备由客户代为保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关节能的服务;在项目结束后,公司会将相应设备转移给其客户,不再另行收费;在项目结束后,客户如需后续服务,公司会予以提供,但需另行收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