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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2021年年度报告(35)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或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5%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或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5%或净利润的3%≤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或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3%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3%。 重大缺陷:损失>1000万元,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100 万元<损失≤1000 万元,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损失≤100 万元,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于2021 年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2年03月30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系统,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律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照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进行了自查,共涉及七大方面共计119个问答,公司认真梳理填报,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专项自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仅有一位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改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完成了整改。除此以外,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经公司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1、依托总部大厦,打造绿色运营建筑标杆

(1)达实大厦是由公司投资建设的高200米、建筑面积10万平的绿色建筑大厦,是中国首座超高层“双标准、三认证”绿色建筑大厦,充分应用了达实自主研发的技术与产品打造,绿色节能、高度智能化、可生长可迭代。公司在大厦内利用自主产品与技术打造了全国第一个制冷机房系统能效等级引领级的评价项目,并且连续2年实现高能效。

(2)达实大厦通过应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和EMC007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实现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