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检测|网络安全服务|网络安全扫描-香港墨客投资移动版

主页 > 业界资讯 > ddos防御

雅创电子:2021年年度报告(36)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将对公司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公司董事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承诺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薪(如有)及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四)发行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对公司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承诺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薪(如有)及分红(如有),同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承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一)保荐机构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就本次发行事宜,国信证券特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2020-06-3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创业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所现就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 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发行人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三)审计机构承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本所承诺,因本所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出具的以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78344_B03号)。 2、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78344_B10号)。 3、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78344B11号)。 (四)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就雅创电子本次发行事宜,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因本公司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