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5)
时间:2018-08-29 10: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第二十二条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对所属单位公共安全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自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三条 探索建立覆盖各类公共安全管理事务的指标体系,整合现有各种安全小区的创建工作,调动社区各方资源,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基层社区防御和应对风险能力。 第三章 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第一节 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第二十四条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加快气象、水文、地震、海洋、森林火灾、林业疫病疫源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和优化监测功能,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对气象灾害敏感区、水旱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海洋监测薄弱区进行重点监测,提高极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升级改造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新一代气象雷达。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深圳分中心,实现台风、暴雨预报能力接近发达国家同期水平,提升预报预警准确率。 (二)加快开展全市水文站网建设,优化中型水库水位自动监测系统,新建小型水库水位监测点和重要防洪河流水位、流量监测点,建立健全城市内涝自动监测系统,编制城市防洪灾害风险图,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拓宽城市洪涝监测覆盖面,提高洪涝灾害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指挥效率。 (三)建立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服务系统,完善地震监测和速报体系,在全市57个街道各布设1个地震烈度【注9】速报台,探索建立轨道交通、天然气供气系统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监测、地震预警及紧急处置服务技术系统,为生命线工程紧急处置和市民紧急避震提供服务。实现市轨道交通指挥平台与市地震预警系统联网,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处置地震预警信息。 (四)在海洋重点保护岸段尤其是脆弱区邻近海域增设验潮站、浮标、地波雷达等海洋观测站点,加强沿海重点保障目标、滨海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等的精细化海洋环境预警预报和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推进海上航线、重点渔区等海上作业区域精细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和避险提示。 (五)在各重要林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建成72个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点。 第二十五条 加强事故灾难监测预警。 (一)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平台,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库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运用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销售和储存场所进行重点监管。 (二)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进消防监督“六个e网”【注10】建设。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及一氧化碳监测报警、入户式预警通知和应急广播系统。 (四)推广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将重点单位接入全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平台,提升监控预警效能。加大城市火灾警示信号宣传力度。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探索建立海上安全自动预警预控系统,对海上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诊断,加强恶劣气象条件预警,提升海事安全管理的动态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六)推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预警预报体系,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监控风险和自查、自报、自改隐患能力。 第二十六条 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 (一)完善疾病控制机构与各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预防与临床医疗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进一步完善我市各类重点疾病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和分析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产生的危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