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泰政字 泰政字〔2021〕95号(13)
时间:2024-02-14 03: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1)强化黄河流域和东平湖区域统筹发展。统筹东平湖湖区水体、湖岸、入湖河流、河砂、山体、植被等要素,开展东平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将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纳入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东平湖区域生态涵养能力。 (2)实施东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定期清淤制度,重点对东平湖北部及入黄河口区域、大汶河河口区域、历史养殖区等开展清淤。加快实施菹草综合整治,通过浅水区清淤、环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式控制污染源;实施放鱼养水措施,合理投放草鱼、团头鲂等食草性鱼类,采用人工、机械相结合的收割打捞模式,控制菹草过度生长;加强堆肥、饲料、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实现菹草的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渔业,科学调整增殖放流品种结构,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进一步改善水域生物种群结构和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环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东平湖滞洪区81.93公里的临水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三类功能区,实行湖区岸线分类管控,保障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占比不低于90%。推进黄河滩区生态修复和东平湖蓄滞洪区老湖区综合治理,持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协同构筑沿黄文化旅游生态廊带。 (3)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快建设引黄补湖工程,统筹解决东平湖来水不足的问题,合理调控湖泊生态水文过程,保障东平湖生态水位及水量。结合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将东平湖预留为山东省重要的后备水源地。落实黄河流域节水战略,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湖区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完善镇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蓄滞洪区管理保护,定期对东平湖蓄滞洪区运用方式调整、淹没土地占补平衡等问题开展专题论证。 (4)建立高质量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划定172.96平方公里为东平湖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整合优化“山东东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山东腊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东平省级地质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农田整理和村庄土地整治,优化耕地布局。统筹生态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结合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生态控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乡村发展和城镇发展五大规划分区,并明确分区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 (5)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构建“一湖、一洼、两带、多山、多链”湖区生态安全格局。通过采取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增加生物多样性、湿地景观再造等措施,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滨湖湿地、稻屯洼湿地等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生态格局。加快实施沿湖仙子岭、青龙山、大山顶、琵琶山、银山、铁山、马山、凤凰山、金山等破损山体修复工程。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打造东平湖区域特色景观。 (6)推动湖区产业绿色发展。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深入实施“农业+旅游”“农业+互联网”“农业+文化教育”行动,积极打造“一环两心五区多点”的农业生产格局。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加快融入大泰山文化旅游区建设,努力打造“山水圣人”文化旅游目的地。培育医养健康产业,优化健康养老服务,进一步拓展体育休闲产业。集中发展绿色工业,严禁污染性强的企业入驻湖区,确保清洁生产。 2.统筹大汶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大汶河流域生态涵养林修复工程和河堤围坝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加大自然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落实大汶河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保障大汶河生态流量。在巩固已有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大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一步优化流域产业布局。开展大汶河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落实工业排污许可制度,严厉打击工业废水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大汶河流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大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率。积极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新建社区雨水集蓄利用能力。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三级网络,实现大汶河流域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循环型农业体系建设,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药、农田节水技术,建立“清洁养殖-资源化处理-绿色种植”良性生态产业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