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4-2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9)
时间:2018-07-30 19: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经调查核实,在奎山镇上三阳村赵凤沟和中三阳各沟的山上确有毁林耕地,盗采石墨,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2018年4月,县国土局已依法对王富坤盗采石墨行为进行了处理,要求其恢复生态原状或补办手续,并处罚款5000元,现已结案。2017年,县国土资源局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上三阳村鹿圈沟、小白坝偷采盗采石墨资源案件2起,均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案人夏智云、何玉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现均已结案。2018年5月,县林业局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李刚在赵凤沟毁林盗采石墨违法案件1起,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查,李刚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379平方米,6月中旬,县林业局依法对涉案人李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已结案。 下一步,林口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对中三阳、上三阳等地已发现毁林盗采矿点,在2018年底前开展覆土恢复,在2019年春季全面恢复毁坏地面植被;二是实行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共同打击毁林盗采石墨矿石等违法行为;三是实现巡察常态化,大力发动群众举报毁林盗采石墨矿石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四是组织纪委、监委开展专项巡察,启动问责机制。 县国土局于2017年11月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对举报问题作出了相应处理。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五、受理编号4093号:“一是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的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1205号信访件)整改不到位,当地政府不作为,违建市场至今未彻底拆除,现场也没有恢复种树,邹某某非法开垦的繁荣村草原仍在种植玉米。2018年6月22日,举报人向大庆市让胡路区农林局反映上述问题,未予受理。二是2017年3月,繁荣村村支书邹某某破坏该村上屯草原建了4个鱼池,在泡子两边二屯草原上挖了一座2公里长的大坝。三是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引污水处理厂自建厂以来,一直向让胡路泡子里排放黑臭污水,导致泡子内出现死鱼现象,附近繁荣村、富强村、宏伟村等村居民饮用的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四是让胡路泡子的产权归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2014年3月让胡路泡子涵洞往外跑水,淹死举报人家30亩林地的4500棵杨树,至今未予赔偿。”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的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1205号信访件)整改不到位,当地政府不作为,违建市场至今未彻底拆除,现场也没有恢复种树,邹某某非法开垦的繁荣村草原仍在种植玉米。2018年6月22日,举报人向大庆市让胡路区农林局反映上述问题,未予受理。”) 此案件已于第十六批第168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最新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6日、7日、8日,让胡路区农业局局长刘峰、副局长赵康、赵守强及工作人员孙洪范、刘春发、祁作南、姜长志、徐忠斌等多次到现场调查。6月26日,区、镇、村相关单位与举报人共同到现场对市场拆除恢复种树和恢复草原地块逐一复核;6月28日,区农业局再次与举报人对接,经过现场与宗地图共66个地块确认,最终举报人认定涉及草原地块已全部退耕还草。 7月5日,经与举报人电话确认,仍在种植玉米的地块为举报人指认的66块地中的第3号地和第13号地,3号地面积共45.1亩,13号地10.8亩。经核实,两块地地类主要是旱地和设施农用地,不是草原,不存在非法开垦问题。 经核实,农业局在6月22日没有接到信访举报案件。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2017年3月,繁荣村村支书邹某某破坏该村上屯草原建了4个鱼池,在泡子两边二屯草原上挖了一座2公里长的大坝。”) 此案件已于第十九批第204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此次信访新增内容:“在泡子两边二屯草原上挖了一座2公里长的大坝。” 调查处理情况:经与村委会核实,杨国斌泡是喇嘛甸镇排涝区。经调取防汛资料,2013年全省遭受1984年以来最大洪水,让胡路区连降暴雨,雨量达580毫米,超出历史平均值一倍之多。当年杨国斌泡已超出蓄水能力,导致洪水溢出湖泡向繁荣二屯草原蔓延,为防止万亩草原被淹,经繁荣村两委会同意在杨国斌泡西侧原土路东侧路边沟修建土坝挡水,坝高约1.3米,长约1550米。据了解,当年最高水位已达到土坝1.2米处,防止了周边草原被淹。经现场调查测量,土坝面积约16亩(其中,天然牧草地7137.4平方米),当年修坝防止了草原被淹,起到了防洪作用。下一步将依法完善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