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4-2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11)
时间:2018-07-30 19: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信访反映的新发镇第三畜牧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原新发镇三场村,位于新发镇西部、南与新发镇庆丰村接壤,西与新发镇新发村接壤,北与松花江相邻,总面积8.615平方公里,村民692户,人口2130人,耕地5754.3亩,林地11亩。2001年,三场村与五一村合并,合并后名称为五一村,原三场村为现五一村三场屯。 经查阅道里区相关来访登记记录和前期信访事项调处卷宗显示,2015年7月7日,新发镇政府对“三场村沿江土地被占用”问题向信访人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信访人对处理意见认可,并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2018年5月5日,新发镇政府对“三场村与五一村分村”和“省农委侵占三场村土地”的信访诉求,向信访人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举报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属于初次信访。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道里区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议,对信访反映的问题逐个研究分析确责,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牵头,区国土分局、区纪委监委、区农林畜牧兽医局、新发镇党委领导组成的信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新发镇政府,下设土地调查组、现场核实组、纪检监察组3个工作组,对信访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各工作组于2018年7月5~7日,通过实地踏查、调阅档案、走访排查等形式,集中对举报线索较为清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认定。 经查阅企业工商注册信息档案,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第三畜牧场工商执照于2012年8月23日核准吊销。同时,据新发镇政府查阅民政管理档案显示,新发镇三场村和五一村合并时间为2001年。在两村合并后,按照并村不并账,并村不并资产的原则,目前三场村和五一村仍各自管理原村集体土地。三场村集体土地面积共计861.5公顷,举报人反映的土地面积远大于三场村村屯面积。 1.关于“三合盛畜牧场强占第三畜牧场土地12062.6平方米”的问题调查情况 哈尔滨市道里区三合盛畜牧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第三畜牧场,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2MA19ANG307,企业负责人:吕忠志。 经查阅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分局提供的《土地登记卡》显示,三合盛畜牧场宗地面积12062.6平方米;土地证号:哈国用(2000)字第124998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权属来源为集体土地转让。经查阅哈政土郊字〔1998〕388号批复,2000年10月18日,该土地使用者(三合盛畜牧场)以出让方式取得道里区新发镇第三畜牧场集体土地12062.6平方米作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1998年12月30日至2048年12月29日止。同意该宗地以出让方式,用途工业,注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第三畜牧场12062.6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访反映的该地块已出让并转为国有土地。 2.关于“黑龙江省全元化肥厂强占第三畜牧场土地64120平方米”的问题调查情况 黑龙江省全元化肥厂位于道里区新发镇第三畜牧场,企业负责人王洪武,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注册号:230000100033069。目前,营业执照已吊销。 经查阅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分局提供的地号1-19-7-279《土地登记卡》显示,黑龙江省全元化肥厂宗地面积64120平方米,根据哈政土郊〔1998〕779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坐落于道里区新发镇三场村集体土地64120平方米使用权出让给该公司,作为建设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即1999年7月29日至2049年7月29日。土地证号:哈国用(99)字第1454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权属来源:根据哈政土郊〔1998〕779号批复,终止日期为2049年7月29日。地号1-19-7-279-1《土地登记卡》显示,“2013年8月14日,黑龙江省全元化肥厂转让给黑龙江奔驰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平方米土地,经过初步审查,剩余土地面积为24120平方米。”后黑龙江省全元化肥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换发新证,土地权利证书号:哈国用(2013)第02022231号。 3.关于“黑龙江省圣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占第三畜牧场土地65896平方米”的问题调查情况 黑龙江省圣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孙士福,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245613796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