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4-2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19)
时间:2018-07-30 19: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放粉尘收集装置的车间没有封闭,易对空气造成污染。穆棱市环保局针对穆棱市八面通林业局吉森木业木屑储存室未封闭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2018年7月8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封闭生产车间,清理院内散落的木屑,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兴源镇种畜场数十人砍伐砍橼沟经营所8林班、12林班的数十方落叶松,用于建房。”)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六批第280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责编:邹慧、张喜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