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4-2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15)
时间:2018-07-30 19: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二十、受理编号4098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向阳镇东新立村有人破坏开垦九三村草原问题,近日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检查,但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公示问题的调查结果。” 此案件已于第一批第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2018年6月12日,在五常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网址为:ht tp://www.hl j wch. gov.cn/zwgk/j css/8810.ht ml。 二十一、受理编号4099号:“2017年5月,拉林镇满族镇北土村村民郑某某砍伐北土村机动地内1万平方米林地的杨树,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恢复林地,依法查处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五常市拉林镇北土村,该林地面积12703平方米,为集体所有,土地上林木为郑洪利于1998年前后栽植,林木所有权人为郑洪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五常市委市政府政府立即责成五常市林业局、五常市拉林镇组成专案组,于2018年7月5日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核实,2017年11月29日,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五常市拉林镇北土村郑洪利将北土村东杨树砍伐;2017年12月1日,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五森公(刑)立字〔2017〕025号);2018年1月16日,将郑洪利传唤到案,并于当日刑事拘留(五森公(刑)拘字〔2018〕001号)。经侦查,郑洪利于2017年9月份,与吉林省榆树市人张树彬达成协议,将其位于五常市拉林镇北土村敬老院东的个人所有的杨树出卖给张树彬进行砍伐。张树彬在交纳定金后,组织人员将该林地上杨树全部砍伐,共计砍伐杨树285株、立木蓄积40.93立方米。2018年1月19日,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张树彬传唤到案,并于当日刑事拘留(五森公(刑)拘字〔2018〕002号),因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犯罪嫌疑人郑洪利因不具备社会危险性,2018年2月8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五森公(刑)取保字〔2018〕001号)。现该案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仍在侦查中,案件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五常市林业部门已责成五常市拉林镇监督拉林镇北土村郑洪利于2019年春季将该林地全部还林。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二、受理编号4100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向阳镇东新立村有人破坏开垦九三村草原问题,近日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检查,但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公示问题的调查结果。” 此案件已于第一批第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2018年6月12日,在五常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网址为: j wch. gov.cn/zwgk/j css/8810.html。 二十三、受理编号4101号:“一是天门乡新兴村蚂蚁河西岸草原被人毁坏后开垦耕地2万多亩。二是新兴大桥西面200米南侧的草原被人破坏,建设新兴工业园区。”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天门乡新兴村蚂蚁河西岸草原被人毁坏后开垦耕地2万多亩。”)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草原地块位于方正县天门乡新兴村蚂蚁河西岸,距新兴村东张屯屯东约500米处,面积6892亩。1997年10月,方正县政府将该地块分别确权给原兴农村3357亩(方正县政府1997年10月份颁发的〔草权字第001号草原证〕)、原新兴村3535亩(方正县政府1997年10月份颁发的〔草权字第009号草原证〕)。 新兴村位于天门乡政府所在地东5公里处,由原兴农村和原新兴村合并而成,辖区总面积52平方公里,下辖5个自然屯,分别为毛家屯、东张屯、马家屯、西张屯和魏家屯,人口2316人,耕地面积21154亩,草原使用证面积6892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7月5日上午,由方正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杰同志为牵头领导,天门乡政府、县畜牧总站、县公安局、县国土局等单位共同组成案件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核查,按照1988年方正县国土局土地调查图和1997年方正县政府颁发的天门乡新兴村草原确权证(草权字第001、009号草原证),新兴村蚂蚁河西岸草原面积6892亩,目前,该面积中耕地4688亩(有承包合同4006.9亩,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的形式承包给本村村民,共计241户,没承包合同681.1亩),滩涂2204亩。 从1996年开始,依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新兴村村民陆续对该地块进行耕种,截止到2000年前,按照“宜粮则粮”的原则开垦了适合耕种的土地4006.9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