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第34-2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9)
时间:2018-07-31 0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經調查核實,在奎山鎮上三陽村趙鳳溝和中三陽各溝的山上確有毀林耕地,盜採石墨,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2018年4月,縣國土局已依法對王富坤盜採石墨行為進行了處理,要求其恢復生態原狀或補辦手續,並處罰款5000元,現已結案。2017年,縣國土資源局在巡察過程中發現上三陽村鹿圈溝、小白壩偷採盜採石墨資源案件2起,均已依法進行立案調查,並對涉案人夏智雲、何玉生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現均已結案。2018年5月,縣林業局在巡察過程中發現李剛在趙鳳溝毀林盜採石墨違法案件1起,通過調查取証、現場勘查,李剛非法改變林地用途面積379平方米,6月中旬,縣林業局依法對涉案人李剛進行了行政處罰,現已結案。 下一步,林口縣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對中三陽、上三陽等地已發現毀林盜採礦點,在2018年底前開展覆土恢復,在2019年春季全面恢復毀壞地面植被﹔二是實行信息共享、聯合辦案,共同打擊毀林盜採石墨礦石等違法行為﹔三是實現巡察常態化,大力發動群眾舉報毀林盜採石墨礦石等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加大打擊處理力度,切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四是組織紀委、監委開展專項巡察,啟動問責機制。 縣國土局於2017年11月接到群眾舉報后立即開展了調查核實,並依法依規對舉報問題作出了相應處理。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五、受理編號4093號:“一是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督察組受理的群眾舉報問題(受理編號1205號信訪件)整改不到位,當地政府不作為,違建市場至今未徹底拆除,現場也沒有恢復種樹,鄒某某非法開墾的繁榮村草原仍在種植玉米。2018年6月22日,舉報人向大慶市讓胡路區農林局反映上述問題,未予受理。二是2017年3月,繁榮村村支書鄒某某破壞該村上屯草原建了4個魚池,在泡子兩邊二屯草原上挖了一座2公裡長的大壩。三是大慶市讓胡路區中引污水處理廠自建廠以來,一直向讓胡路泡子裡排放黑臭污水,導致泡子內出現死魚現象,附近繁榮村、富強村、宏偉村等村居民飲用的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四是讓胡路泡子的產權歸大慶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2014年3月讓胡路泡子涵洞往外跑水,淹死舉報人家30畝林地的4500棵楊樹,至今未予賠償。”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督察組受理的群眾舉報問題(受理編號1205號信訪件)整改不到位,當地政府不作為,違建市場至今未徹底拆除,現場也沒有恢復種樹,鄒某某非法開墾的繁榮村草原仍在種植玉米。2018年6月22日,舉報人向大慶市讓胡路區農林局反映上述問題,未予受理。”) 此案件已於第十六批第1688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最新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7月5日、6日、7日、8日,讓胡路區農業局局長劉峰、副局長趙康、趙守強及工作人員孫洪范、劉春發、祁作南、姜長志、徐忠斌等多次到現場調查。6月26日,區、鎮、村相關單位與舉報人共同到現場對市場拆除恢復種樹和恢復草原地塊逐一復核﹔6月28日,區農業局再次與舉報人對接,經過現場與宗地圖共66個地塊確認,最終舉報人認定涉及草原地塊已全部退耕還草。 7月5日,經與舉報人電話確認,仍在種植玉米的地塊為舉報人指認的66塊地中的第3號地和第13號地,3號地面積共45.1畝,13號地10.8畝。經核實,兩塊地地類主要是旱地和設施農用地,不是草原,不存在非法開墾問題。 經核實,農業局在6月22日沒有接到信訪舉報案件。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2017年3月,繁榮村村支書鄒某某破壞該村上屯草原建了4個魚池,在泡子兩邊二屯草原上挖了一座2公裡長的大壩。”) 此案件已於第十九批第2048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此次信訪新增內容:“在泡子兩邊二屯草原上挖了一座2公裡長的大壩。” 調查處理情況:經與村委會核實,楊國斌泡是喇嘛甸鎮排澇區。經調取防汛資料,2013年全省遭受1984年以來最大洪水,讓胡路區連降暴雨,雨量達580毫米,超出歷史平均值一倍之多。當年楊國斌泡已超出蓄水能力,導致洪水溢出湖泡向繁榮二屯草原蔓延,為防止萬畝草原被淹,經繁榮村兩委會同意在楊國斌泡西側原土路東側路邊溝修建土壩擋水,壩高約1.3米,長約1550米。據了解,當年最高水位已達到土壩1.2米處,防止了周邊草原被淹。經現場調查測量,土壩面積約16畝(其中,天然牧草地7137.4平方米),當年修壩防止了草原被淹,起到了防洪作用。下一步將依法完善手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