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第34-2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14)
时间:2018-07-31 0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經查,潘洪發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末任新發鎮黨委書記。經了解三場村和時任行政主要領導,潘洪發沒有在三場村使用過任何土地,也沒有承包租賃過任何土地,更沒介紹過任何企業和個人到三場村開發各種項目。土地所有權的變更不是鄉鎮政府職權范圍,鄉鎮政府無職權隨意變更土地所有權。 下一步,調查組將在目前調查核實基礎上,進一步查找相關當事人及相關土地承包協議,力爭在2個月內完成全部調查工作,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八、受理編號4096號:“一是北林區四方台鎮豐林村村民趙某某毀林3垧。二是東珍村農防林三組北側長1000米、寬10米的土地,被人非法佔用並擅自改變用途。”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北林區四方台鎮豐林村村民趙某某毀林3垧。”) 2018年7月5~8日,綏化市北林區政府組成調查組(北林區森林公安局局長王頌、北林區林業局資源組組長李洪林、林業工作總站工程師白宗元、四方台鎮林業站站長劉平)詢問豐林村現任村支書、村長、原村支書及走訪相關村民了解,均不清楚趙某某為何人,也不知道毀林3垧的具體位置。為進一步核准舉報信息來源及內容,7月9日,副區長白璐召集區林業局、區督察室、四方台鎮等部門鄉鎮有關人員,對案件進行會商,決定進一步排查舉報人和被舉報人趙某某線索。7月10日,調查組(四方台鎮紀檢書記王東濤、司法所長沈永民、林業站站長劉平)與豐林村村民劉某進行了溝通,其稱“豐林村不存在姓趙的村民毀林開荒的事,不知道是誰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反映的”,同時調查組從豐林村委會了解到,豐林村全村共有趙姓農戶13家,其中搬遷至異地的4戶、三江種地的3戶、前20天死亡的1戶、現居住本村的5戶,均沒發現趙姓農戶參與毀林開荒一事。 鑒於舉報人舉報內容信息不詳,既沒有指出被毀林地塊的具體位置,又沒指明毀林人具體姓名,也沒有毀林的具體時間,所以調查組無法開展有效調查,舉報內容無法進一步核實,待有明確的舉報信息后,綏化市北林區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東珍村農防林三組北側長1000米、寬10米的土地,被人非法佔用並擅自改變用途。”)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東珍村已與豐林村合並,現為四方台鎮豐林村。信訪反映的地塊位於原東珍村三組后邊,土地性質為林地。2005年7月18日,豐林村將位於原東珍三組后邊南北老楊樹帶承包給本村村民金濤,但未簽訂承包合同(有收款票據),票據上約定自己挖林台、自己買樹苗,以后效益歸自己,期限自2005年至2027年底,票據右上角寫有“此據代合同”,票據中沒有體現林帶面積。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7月5日,調查組(北林區森林公安局局長王頌、北林區林業局資源組組長李洪林、林業工作總站工程師白宗元、四方台鎮林業站站長劉平)深入實地進行了調查。經現場測量,林帶長600米、寬4.5米(包括兩側林溝在內),現林帶內種植了大豆、雲小豆、玉米等農作物。經調查組詢問豐林村現任相關負責人並查賬得知,四方台鎮豐林村於2005年7月18日將該地塊承包給金濤,金濤採伐此地塊林木后沒有及時更新造林,村裡多次督促金濤造林,但金濤以各種理由推脫,后金濤無法聯系(當年承包該林地時父母妻兒已舉家搬遷外地),此次調查組的工作人員也未能與金濤取得聯系,造成林地一直撂荒至2017年。2018年春季,該林帶附近約20戶農戶將自家耕地對應的這條林帶位置拱地頭耕種了大豆、雲小豆、玉米等農作物。 下一步,北林區政府一是責成豐林村繼續聯系金濤,督促其還林。如找不到金濤,豐林村向北林區經管站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廢止合同(交款票據代)中約定的內容,將此林帶收回造林﹔二是責成豐林村負責督促今年佔用林帶耕種農作物的約20戶農戶,在2018年秋季將被佔用林帶中的農作物清除,將林台平整,達到待栽狀態﹔三是責成北林區四方台鎮政府、北林區林業局督促豐林村於2019年春季將此林帶還林。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九、受理編號4097號:“向陽垃圾處理場周邊彌漫惡臭味,排放滲濾液,污染地下水,導致周邊居民癌症多發,舉報人要求進一步查處向陽垃圾處理場的環境違法問題,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居民予以動遷安置。” 未辦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