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9)
时间:2018-09-09 11: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未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并及时更新,每发现1户未纳入扣0.2分。 ①核查制度文件。 ②抽查5户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信用信息记录情况。 54.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1分 未建立含经营者主体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内容的信用档案,每缺少1户扣0.2分。 随机抽查5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