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4)
时间:2018-09-09 11: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1.加强农产品产地污染治理。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农业面源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污染严重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3分 (1)未有效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扣0.5分;未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扣0.5分;未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扣0.5分。 (2)未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扣0.5分。 (3)抽查中每发现1处在受污染严重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的,扣0.5分。 ①核查有关工作方案、调查报告、工作总结等资料。 ②核查县级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 ③对照受污染严重耕地名单,随机抽取2处受污染严重耕地,核查其是否种植食用农产品。 22.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监督落实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 2分 (1)未监督落实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规范,扣0.5分。 (2)未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扣0.5分。 (3)未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未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扣1分。 ①核查相关工作方案、制度规范、工作总结报告。 ②随机抽查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种植和养殖企业各2户,查阅建立台账、落实相关制度情况。 23.加强农产品抽检监测,完成省、市下达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 2分 (1)未完成省、市下达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扣1分。 (2)主要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低于97%,扣1分。 按市级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价。 24.规范畜禽屠宰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流入餐饮加工环节。 2分 (1)生猪定点屠宰率未达到95%以上、相关制度不落实,扣0.5分。 (2)未组织开展私屠滥宰等集中整治,扣0.5分。 (3)发现未经检验检疫肉品进入市场销售,或进入餐饮服务及生产加工环节,扣1分。 ①查阅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统计资料,现场查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和学校食堂各1家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落实情况。 ②核查相关工作方案、总结报告。 25.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 1分 (1)未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扣0.5分。 (2)未建立衔接机制,扣0.5分。 ①核查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的有关文件或备忘录。 ②随机抽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各1个,核查衔接机制落实情况。 26.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 1分 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不合理,分布无法满足需求,扣0.5分;无市场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扣0.5分。 核查有关规划文件、措施文件、工作记录,对1-2个市场开展对比评价。 27.采取措施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三品一标”产品、培育食品品牌。 1分 无培育支持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产品、食品品牌等方面的措施,扣0.5分;培育发展成效不明显的,扣0.5分。 核查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等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