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6)
时间:2018-09-09 11: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未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未加强线上线下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扣0.5分;订餐平台应审查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每发现1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证照,扣0.1分,证照不全,扣0.1分。 ①随机抽查餐饮单位5家,核查其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及“明厨亮灶”推行情况。 ②查阅农村群体性宴席备案相关资料。 ③查阅整治方案、简报、总结等相关资料,在网络订餐平台上抽查5个餐饮单位,检查相关证照及公示情况。 34.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地方性法规明确,全面纳入备案登记及监管范围。 2分 (1)县级未制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扣0.5分。 (2)未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全面纳入备案登记及监管范围,抽查中每发现1户未备案登记扣0.3分。 ①核查县级制定的“三小”相关文件资料及实施情况。 ②查阅“三小”登记备案资料,现场复核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共5户备案登记情况。 (十)严治突出问题(7分) 35.创建示范县要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让群众满意。 2分 (1)未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投诉举报等途径,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扣0.5分。 (2)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未及时处理并及时将解决情况向公众反馈,扣0.5分。 (3)未将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食品安全工作亟待解决的重点事项,列入当地重大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项目,扣0.5分;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扣0.5分。 ①核查征集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含问题分析、制定措施等方面)、反馈办理情况的证明材料。 ②核查涉及食品安全的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证明材料。 36.治理本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及时发现并查处“地沟油”。 3分 (1)未结合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梳理列出本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清单的,扣0.5分。 (2)未针对本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扣0.5分。 (3)抽查中每发现有1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的,扣1分。 (4)未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形式回流餐桌,扣1分。 ①查阅突出问题清单,专项整治方案、简报、总结等相关资料。 ②现场检查3 家食品生产作坊,查看其生产情况。 ③核查监管执法资料及相关案卷。 37.开展学校、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 2分 (1)未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扣0.5分。 (2)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职责分工不明确,扣0.5分。 (3)现场抽查中每发现1家经营户整治不到位的,扣0.2分。 ①核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告、案卷台账等相关资料。 ②随机抽查2家县级监管部门,复核职责分工、履职到位情况。 ③随机抽查5家经营户复核整治情况。 (十一)严惩违法犯罪(6分) 38.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查办事权明确、制度完善、行为规范,并依法依规公开案件查办信息。 2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