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20)
时间:2024-03-12 19: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资产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非流动资产比例相应提高。固定资产规模的增加将使得折旧费用出现一定程度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充分实现尚需时间,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吕兴平和林升智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两人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93.1482%的股权,本次发行后吕兴平和林升智二人将仍然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实际控制人凭借控股地位,有可能会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重大不利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涉及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现时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或行政处罚。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共9份。 (二)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超过500万元的租赁合同共2份。 (三)重要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作为业主正在履行的标的超过500万元的工程施工合同共2份。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之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24、25、26层01 法定代表人:吕兴平 联系人:雷涛 电话:0755-88916088 传真:0755-889160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10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保荐代表人:周服山、但敏 项目协办人:王尚令 项目组成员:张本祯、袁野、范谢斌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23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曹余辉、林青松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四)审计、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孟荣芳、黄海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19200021817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一)询价推介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7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6月1日 (三)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年6月2日 (四)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4:00 - 17:00。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