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泰政办字 泰政办字〔2021〕(10)
时间:2023-10-05 06: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三)强化督导落实。 要围绕本规划以及国家城市信用监测确定的任务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健全通报、约谈、督导机制,确保措施及时到位,任务按期完成。将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市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城市信用监测、“双公示”监测评估、“黑名单”及失信政府机构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提升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