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10)
时间:2023-05-15 23: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022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含税金额110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两项),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会按照2023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 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能认真、勤勉地履行审 计职责,恪守保密义务,保证了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提请董事会讨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汇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熟悉公司业务。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下属公司。 ●担保额度:2023年公司计划担保预计不超过112,6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期间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9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日常融资需求,结合既往历年的担保情况,2023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2,6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1,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1,600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计划不再对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担保余额2,212.78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