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6)
时间:2018-10-06 11: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防止超载过牧,在“三州”所辖48个县(市)每年开展草原禁牧7000万亩、草畜平衡管理1.42亿亩。 完善草原监管制度。组织实施大美草原守护行动,强化草原执法监督。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控草原非牧使用。建立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草原生态建设成效评价制度。 (十七)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 严格实施重点河流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贯彻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增殖放流管理。率先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推进全面禁捕工作。严厉整治“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渔具渔法,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保持对“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建设。以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水工程为依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采砂方案,明确禁采期和禁采区并定期公告。 (十八)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推进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落实林地定额管理、林木凭证采伐、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 实施绿色家园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绿化,结合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加快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 实施湿地养护制度。严格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发布四川湿地名录,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重要湿地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优先实施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项目。 加强严重退化沙化地区植被恢复治理。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设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研究制定封禁试点经济补偿办法。推进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林业防沙治沙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治理区植被盖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开展沙化监测和沙化治理成效监测。 加快构建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对全省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峡库区上游县15至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调整为非永久基本农田后实施退耕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深入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强凉山、宜宾、泸州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加强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六、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 (十九)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技术攻关。围绕绿色农业领域农业高效用水、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健康养殖绿色投入品等方面的技术瓶颈,开展节水灌溉设施、化肥农药减施配套产品及施用装备、生物饲料和新型兽药、主要农畜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绿色农业领域技术攻关清单落地落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业、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推广优质农林品种、高效生态技术、绿色生态种养模式。积极引进符合农业绿色发展的国际先进品种、技术、设备。 (二十)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在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物种资源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全覆盖。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湿地、水生生物等生态补偿政策,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利用绿色金融机制鼓励涉农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利用更多银行资金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加大绿色信贷投入。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构建覆盖产粮大县及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支持担保公司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担保业务。推动建立全省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制度,探索创新财政支农新方式和金融支农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加大PPP模式在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 (二十一)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