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13)
时间:2023-11-17 22: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区内共有14座矿山,规划期内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包括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恢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治理排土场、尾矿库,平整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4.港北页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3座,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实施矿区城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复垦为工业用地。 5.覃塘石卡定祥山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4座石灰岩矿山,危岩治理、采矿区及矿山公路治理、生活区拆除复垦、尾矿库、采场复垦。 6.石卡至桥圩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5座,治理恢复面积1.67Km2,矿区土地复垦面积1.50Km2,主要治理任务是消除危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露天采场边坡,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7.港北旺华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3座,主要治理任务是恢复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平整土地,复垦为林地、草地。 8.锡基坑—厚禄—庆丰铅锌矿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3座铅锌矿山,主要治理任务至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9.桂平蒙圩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6座,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10.桂平—平南段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8座,治理恢复面积0.65Km2,矿区土地复垦面积0.49Km2,主要治理任务是治理露天采场边坡,土地平整、恢复植被。 11.木圭锰矿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17座矿山,主要治理认为包括回填采坑、平整土地,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复垦土地。治理排土场、尾矿库,平整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12.平南东山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11座,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三、矿区土地复垦 (一)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土地复垦。 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损毁土地由采矿权人负责复垦,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严格按合理预测、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要求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扩大损毁土地面积,按国家和广西复垦法规政策要求缴存土地复垦费用,保障矿山土地复垦经费。土地复垦方案须遵循土地复垦不低于原用途功能恢复用途,宜耕区域尽量复垦为耕地 推广利用先进的复垦模式和用地改革成果,引导、推进矿山企业“边生产、边复垦”。简化矿山土地复垦中间验收和费用支取手续,形成缴存、支出的良性循环机制。规划期内,全市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复垦率达100%。到2020年,生产矿山新增矿区复垦土地100公顷。 (二)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由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复垦,切实查清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情况,以人为本,增强实效,统筹安排重点区域、贫困地区因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争取将工作纳入国土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景观改造、扶贫攻坚等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按规范要求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项目,实现从立项至验收的全过程监管。到2020年,复垦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10公顷以上。 四、现有凹陷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桂平市、平南县凹陷开采石灰岩矿,大量频繁的抽排地下水,地下水动力条件强烈改变,极易在矿区周边浅覆盖区产生岩溶地面塌陷或地裂缝、地面开裂,房屋地基下沉,房屋倒塌、农田无水灌溉,人畜无水饮用等问题,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到周边村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本农田和耕地也受到不同程度水土流失的影响。必须提高对岩溶地区石灰石矿凹陷开采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加大对生态环境的防护力度,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要严格控制开采深度,提高防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技术水平,确保群众生命安。 (一)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 矿山开采造成矿区周边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矿山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全部防治责任。矿山开采是造成矿区周边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最主要的原因,矿山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全部防治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编制采矿许可登记申请材料。 (二)严格控制开采深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