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12)
时间:2023-11-17 22: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三)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治理范围须考虑矿山开采对矿山周边影响范围。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全部防治责任,切实保护矿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按时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基金),保证金(基金)计算范围须考虑矿山开采对矿山周边影响范围。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发展理念,保护“三类空间”和“三条红线”,全面提升矿区环境质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推进第三方专业治理,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恢复、责任追究”的保护责任制度体系。 建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损毁监测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完善治理后土地的权益分配及出资人用矿、用地支持政策及惩罚措施。推行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鼓励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生产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矿山企业实现“边生产、边治理、边绿化”,严格按照双方案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生产矿山在资源储量即将消耗完时转入治理性开采阶段,矿山企业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恢复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审批办理闭坑手续。规划期间,闭坑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100%。新建矿山严格按合理预测、科学预防的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破坏地质环境;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基金),保障治理经费。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新建和扩建矿山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做出承诺。到2020年,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力争达到100公顷。 (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和地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国土综合整治、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及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工程、重金属和危险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破坏现状调查、矿山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情况评估和重要区域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尝试将治理后的土地使用权挂牌招标的方式吸收投资,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力度。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达到10公顷。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为重点,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已经对地质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可能或已经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矿山等划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落实自治区规划划定石卡至桥圩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覃塘—武宣桐岭镇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桂平—平南段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等3处重点治理区。根据贵港市实际补充划定9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内属于历史遗留矿山的由政府治理,非历史遗留矿山的由采矿权人治理。自治区和贵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关专项资金优先安排重点治理区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1.覃塘黄练峡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9座,主要治理任务是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恢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平整土地。 2.贵港覃塘—港北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2座,治理恢复面积1.20Km2,矿区土地复垦面积0.82Km2,主要治理任务是治理露天采石场、页岩矿边坡,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3.龙山—龙头山金多金属矿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