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留下的这道疤(8)
时间:2023-04-21 02:0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今年3月3日下午,正值吉首二中放学,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该校门前恰巧目睹了蒋宁口中的一幕。几名青年到校门前“堵人”,随即被一名身着迷彩服的该校“教官”追出来驱赶,一路笑着从学校西边的一条小巷跑掉,随后一辆警车也赶到现场。 据记者粗略统计,在这所学校门前,至少有16个摄像头。校门一侧,一面蓝色的警示牌写着标语“黑恶不除,社会不宁”。 “我想拿刀吓唬他们,让他们不敢打我” 这场校园欺凌,蒋宁没能躲过。胡峰和孙翔等人决定在中午提前动手,因为“放学难得等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17日午饭后,孙翔带着6个人到310班喊蒋宁去厕所,胡峰和另外7个人则在那里等候。到教室门口,先是3个人进去喊蒋宁,蒋宁没有理会,没动。孙翔就自己进去,对他说,“如果你不去,我们就要强行把你带过去。” 这样,蒋宁被迫跟着去了厕所。临走前,他把放在课桌内的一把折叠刀藏在了右手衣袖内。那是一把多功能工具刀,只有手掌大小,班里一名身体不好的同学平时用它来开药瓶。刀是有人特意放在蒋宁桌子上的,至于具体是谁,他始终不愿透露。后来他告诉警方,带上它是为了在被打时,“拿出刀来吓唬他们,让他们不敢打我。” 厕所里,孙翔、胡峰等15人把蒋宁围了起来,蒋宁问,“你们哪个先上?”人群中个子高的陈东在众人的示意中先动了手,他从后面用左手勒住蒋宁的脖子,把他摔倒在地,骑坐在蒋宁身上开始殴打,孙翔、胡峰等人便一拥而上踢打他。 殴打持续了1分多钟,蒋宁掏出折叠刀挥舞,“他们打我打得很疼,当时我就想拿出刀来挥舞,让他们不要打我”。突然有人说,“陈东,你背后好多血”,陈东发现自己身上受了伤,另一欺凌者吴某的左腿也被划伤,双方停手散开。 蒋宁从地上爬了起来,背靠厕所蹲坑的矮墙,无力地坐在地上。这时陈红海从背后掌掴蒋宁,他转身又向陈红海腹部捅了一刀。其他人又上来一阵拳打脚踢,随后散去,送受伤的人去医务室。蒋宁嘴上不肯认输,喊着:“在座的各位都是弟弟。” 蒋宁也受了伤,他的手指在流血,脸上和衣服上沾满了厕所地板上的脏水。独自回到教室后,他把刀扔进了垃圾桶,用自来水冲洗了手指,用纸巾简单包了起来。 学校报了警。一位好友告诉蒋宁,有人在打听他的家庭住址,扬言要报复。听说这事后,蒋佑华连夜往吉首赶,班主任建议他把孩子带回邵东老家,避免矛盾激化。在蒋佑华看来,这是正当防卫,以为最多就赔点医药费,就带蒋宁回了老家。 2019年8月7日,学校辖区派出所喊蒋宁去吉首问话,他自此失去了336天自由的日子。蒋佑华回忆,当时一名民警告诉他,蒋宁涉嫌故意伤害,建议跟受害人协商,赔偿医药费,取得谅解,孙子就可以取保候审。他找到了家属,对方的要价是每人10多万元。 母亲莫兰怕儿子在里面受苦,想出这个钱。但她已重新组建家庭,又有了一个上小学的孩子,经济上很是吃力。蒋佑华不同意,在他看来,就算出了这笔钱,如果被判防卫过当,留下了案底,将来也影响孙子一辈子。 这个老人20世纪80年代当过镇上中学的语文教师,遇到同学间互相欺负,“只要处事公平、有威信,你吼一嗓子就能镇住学生。”家长大多来自附近农村的,校园欺凌鲜少发生。 在他看来,蒋宁是正当防卫。案发时,“昆山反杀案”正被社会热议,还在2018年年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限,进一步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秩序理念,这坚定了他认为孙子无罪的信心。 2020年1月,吉首市检察院将蒋宁移送起诉。该院认为,蒋宁属于“约架”,还提前准备了刀具,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在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庭多方还原事实,特别纳入了当时在厕所目睹整个过程的初一男生黄某的证词。他不认识蒋宁,却认识欺凌者中的几人,几次调查中的陈述也较为稳定。 一审法院认为,孙翔邀约蒋宁去厕所的行为不是“约架”,而是一种欺凌行为,这个时候无论蒋宁怎么回答,都不能改变其被欺凌的事实,而蒋宁去厕所打斗也不是自愿主动的,是在多人胁迫下经过两次催促才去的。 在一审法院看来,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蒋宁自始至终均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从早读前被孙翔等人喊到厕所告知要被打,到早读下课后第一次在厕所被多人拖、拽、围、踢,再到中午被多人胁迫去厕所,到厕所后被多人殴打,整个事件的发生、持续、发展过程中,蒋宁都是被强迫、胁迫的,尽管他也说过一些“垃圾话”,但这些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