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绍兴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10-16 15: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绍兴建筑”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成为全国建筑业转型发展排头兵和展示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窗口”。 ——产业发展树立新优势。建筑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地级市前列,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8%以上,市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百亿级省级市场保持在10个以上;培育500亿元以上规模企业2家,100亿元以上规模企业15家;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30家以上。 ——行业治理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建筑业数字化改革,搭建“智慧建设”平台,行业整体智治水平显著提升。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更加完善,建立全市统一、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现惠企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建筑工业化实现新发展。加快发展以机械化为基础、以装配式建造和装配化装修为主要形式、以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 ——绿色建筑跃上新台阶。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完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28个;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项目4个,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持续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 ——品牌建设再上新高地。持续推进“绍兴建筑”品牌建设,创建“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15个以上,“钱江杯”“白玉兰杯”等省级优质工程200个以上,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建设继续保持全国地级市领先。 ——科技创新实现新跨越。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工作,建筑业研发投入稳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建造等数字技术全面应用于建筑产业,政府投资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累计建成省级以上技术中心30家。 ——产业队伍构建新格局。培养一批建筑产业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化、技能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基本形成。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保障机制,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扩大和完善依托地方高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和认定体系。 ——质量安全保障形成新机制。完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主要责任、政府部门监督责任相衔接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过程质量责任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标准化,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二、重点举措 (一)完善政府组织模式,推动行业转型发展 1.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采用分级分类管理方式,实现全市统一评定,并依法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合理选择招标模式,不断完善信用分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体现公平公正、优质优价;探索推行合同网签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倡导选择信用等级良好、信誉度高的企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3.推进“联合体”招投标模式。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与央企、市外地方国企强强联合,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承建业绩要求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地可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鼓励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办,市级相关部门及市属企业,各区、县(市)政府 4.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本占控股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发包,并宜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对合同约定的包干部分,结算时不予调整;工程总承包单位(含联合体)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不含钢结构)。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属企业,各区、县(市)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