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平台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监(8)
时间:2023-10-13 1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7、项目实施方案。 8、其他相关资料(见评标信息)。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整套材料需加盖有骑缝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下午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九、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十、评标信息 1、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见附件。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9月26日 附页: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监理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项目名称:XXX 承诺投标人:XXX 单位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 联系电话: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双面打印) 附件: 1.评分细则.docx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