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平台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监(7)
时间:2023-10-13 1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相关监理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其它说明 1、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时间起至项目建设工程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工作后为止。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3、项目监理费用为13.2万元人民币以内。 4、项目合同签订之后,在乙方提供正规有效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通过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且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3、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5室。联系人:赵丹峰,联系电话:25831750 。 八、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