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改革强化党政同责的
时间:2018-11-23 13: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和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需要,我厅起草了《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改革、强化党政同责的意见》和《吉林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感谢您对吉林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6日,如有修改意见请直接发送至联系邮箱(279388282@qq.com)。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年11月20日
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改革强化党政同责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食品安全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为全面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推进食品安全改革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正确认识食品安全客观规律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坚持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权责明确、体制完备、运转有力”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导工作,切实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统筹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落实。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纪检、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党委工作部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人员结构,配强监管力量。督促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和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三)建立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组织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四)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开展1至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要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水利、农业、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畜牧、粮食等部门和食品相关企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要实事求是地研判本地年度食品安全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上级党委要就下级党委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要求,指导下级党委做好相关工作。
(六)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