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局(10)
时间:2018-10-31 05: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1)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2)航道通航能力、港口通过能力已经恢复;(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4)危害已经消除;(5)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解除;(6)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 2、宣布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 应急解除命令必须由启动最高级别应急预案的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领导机构根据应急反应进展情况,确定是否解除,并及时向新闻媒体宣布。 (二)后期处置 1、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 水上交通公共突发事件人员安置和物资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向应急工作领导机构提交调查报告。事故应急总结报告作为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建设 海事部门要按照上下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二)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保障参照《六安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物资保障 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逐步完善动态物资储备机制,合理布置物资储备点和储备量,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优先运送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装备。必要时请求当地人民政府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以及请求军队、武警和民航部门支援。 八、宣传、培训与演习 (一)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水路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二)演习 水路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遇险、航道堵航、通航设施故障、船舶污染等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演习,并对在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与完善,提高应急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按照本预案积极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在执行过程中立功或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由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予以奖励。 (二)责任追究 没有按照本预案要求履行应急义务,相互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