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3)
时间:2018-10-22 05: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3.重点推进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及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贫困县中汝阳县贫困发生率高于5%;7个非贫困县(市、区)中,新安县、孟津县贫困人口超过2万人,贫困发生率高于3%;全市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1927个,占有贫困人口行政村总数的72.6%。其中,贫困人口11.4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59.2%,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要加大对脱贫任务较重的汝阳、新安、孟津三个县及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力度,开展分析评估,制定专项方案,强化联系帮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在资金方面,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素分配部分,先行列出一定份额支持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再进行统一分配。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有关规定,在全面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础上,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可投入到贫困人口较集中、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用于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非贫困县要加大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当年脱贫1个贫困村不少于100万元,脱贫1名贫困人口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将扶贫开发投入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非贫困县要建立扶贫开发融资平台,积极承接国家政策性金融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扶持扶贫产业发展;在项目方面,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行业部门项目要优先支持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60%必须用于扶贫开发,支持有脱贫任务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如期脱贫;针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项目,通村通组道路、大中型水利设施,可延伸到连片开发的非贫困村。在产业方面,以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涵盖全乡(镇)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产业扶贫项目。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达到20人以上,应组建由村集体主导、贫困户为主体的扶贫专业合作社,直接承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贫项目;在帮扶方面,安排瀍河区对口帮扶汝阳县,安排中信重工、中铝洛铜、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洛阳银行、洛阳城投集团和河南科技大学等国有企业和高校帮扶汝阳县。安排洛阳中色科技、洛阳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万基控股有限公司帮扶新安县。安排国机重工、河南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公共交通集团帮扶孟津县;对基础条件差、班子建设弱、贫困人口在51户(含)以上的非贫困村,市统筹安排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派驻3人以上帮扶工作队。对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在31至50户的非贫困村,安排定点帮扶单位,派驻3人以上驻村工作队,根据支部班子建设情况,选派第一书记。对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在11至30户非贫困村,安排定点帮扶单位,乡镇安排专职扶贫包村干部。贫困人口在10户(含)以下的非贫困村,乡镇要安排专职扶贫包村干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汝阳县、新安县、孟津县纳入督查巡查重点,强化工作督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