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始终守护舌尖顺民意 三年多来持续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时间:2018-10-12 18: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原标题:厦门始终守护舌尖顺民意 三年多来持续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集美乡厨合作社对社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集美乡厨合作社提供)
市场监管人员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进行检查。
食品代表参加“月月十五查餐厅”活动,对餐厅后厨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实地检查。
市民代表参与抽检活动。 海峡网讯 (厦门日报 本版文/本报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杨铃 本版图/本报记者 王协云(除署名外))2015年9月,国务院食安办将厦门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二批试点单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为市长主抓的“一把手”工程,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经过三年多的创建,厦门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在2016、2017年度福建省食安委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中,厦门市综合排名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均位列第一,第三方机构调查的群众满意度提升22个百分点,达到87.6%,不仅在各设区市中排名第一,在国务院食安办对第二批创建城市的中期评估中也位列第一,多次在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已经成为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要的抓手和平台。 昨日上午,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饶满华接听市长专线,向广大市民介绍了厦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系列举措及成果。她表示,创城已历时三年,最亮眼的成效当属群众满意度的大幅提升,说明了创城工作与群众期待是一致的,充分体现了创城工作的“人民性”。今年,市委、市政府还将建设“食安工程”列为厦门平安建设的“五安工程”(家安、路安、食安、业安、心安)之一,明确部署了网格化建设、“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明厨亮灶”建设、“三小”问题治理、“两小一老”监管、“潜规则”整治、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等七项重点任务,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专项整治成效获群众认可 创城工作是一项“为了人民”,也必须“依靠人民”才能做好的工作。为深入了解民意,市食安办连续6年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年在市政府网站开展食品安全民意征集、市食安办领导接听市长专线,与群众面对面,倾听民声民意。创城以来,厦门相关部门始终瞄准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拳头”,结合辖区食品安全实际,每年平均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40多个,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今年4月2日至4日,市食安办会同市综治办,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执法局人员组成检查组,在每个区随机抽查中学、小学、幼儿园各1所,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饭桌”、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流动食品摊贩等食品安全情况,通过严格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每逢新学期开学,在各级食安办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六部门的联合检查已成惯例,也是对学校食品安全防线的再检查、再加固。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市食安办还牵头多部门,持续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一方面,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交叉互查;另一方面,紧盯广告宣传环节,多部门协同做好监测和问题整改,有效净化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环境。同时,聚焦重点风险隐患,市抽检办加大了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共完成212批次各级监督抽检任务。通过重点专项抽检和违法犯罪惩戒,以点面结合的方式,解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大抽检力度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