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2)
时间:2018-10-12 15: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梳理形成我市实施措施和事项清单,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便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政策规定。2018年对部分区县政府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完善反价格垄断线索收集机制,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2018年在教育、殡葬、环保等行业查处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智慧口岸建设,3年内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口岸办、重庆海关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执行国家减税优惠政策。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落实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政策,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落实好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等政策。减少税收自由裁量权,加强涉税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打击偷逃骗税、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优惠应享尽享。(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制定公布2018年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公布《重庆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交通、物流、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大力整治“红顶中介”“灰中介”“黑中介”,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机制,加强服务基层和小微企业的配套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小微贷款余额和户数的持续增长。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多项货币政策工具,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双创金融债,募集资金加大对“双创”企业和项目支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强服务收费信息公示,依法惩处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加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物流通道建设步伐,研究多式联运一体化降费措施,持续降低物流成本。2018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确保2018年移动数据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管出公平和秩序”,着力推进监管提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