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指标、要符合哪些条件?《海南省小客(2)
时间:2018-06-27 01: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增量指标分为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并选择新能源排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2经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依据有效编码的申请时间顺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摇号或竞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2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摇号或竞价中签结果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只能获取1个申请编码,单位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符合获得多个申请编码条件的单位,每年至多可申请2个排号申请编码。1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单位或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只能用于办理新能源小客车登记;普通小客车指标可以用于所有小客车登记。 第十二条 单位在每一年度内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二)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人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 单位取得指标后,相应核减当年度的申请编码数量。 第十三条 调控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并将申请人信息于每月8日24时前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