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策略】全球央行加速布局,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数字货币系列报告(一)(6)
时间:2024-04-24 11: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 点击:次
(2)极大地降低纸币、硬币发行流通成本,提高支付清算的效率。我国央行的DCEP作为M0发行,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节省纸币的发行成本。截至2019年12月,我国流通M0为7.72万亿,同比增长5.4%。目前纸币、硬笔的印制、发行、流通、贮藏各个环节的成本都非常高,防伪、携带均有成本。央行的数字货币就能很好的在保持现钞属性和价值特征的同时又能够满足便捷性和安全性的的要求。有助于完善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的效率。 (3)提高央行对于货币供给和流通的控制力。目前流通的货币完全是匿名的,央行无法追踪交易的具体情况。央行数字货币能够实现对货币的精准追踪,使得央行能够对货币的流通和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有更加及时准确的把握,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央行通过大数据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流通的控制力。有利于减少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2、 DCEP呼之欲出 (1)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 国际清算银行在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报告中这样定义,“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币的数字化形式,是基于国家信用、一般由一国央行直接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在数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现”,“不一定基于区块链发行,也可以基于传统央行集中式账户体系发行”。 央行数字货币:2018年国际清算银行下属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ommittee on Payments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CPIM)提出“货币之花”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四个关键属性的定义:发行人、货币形态、可获取性、实现技术。央行数字货币是“货币之花”的中心(深灰色阴影区域),发行人是央行;实现形式可以是体现传统账户的数字,即基于账户型,或者是基于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码学与共识算法验证的数字,即基于价值或基于代币型。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又可分为批发端和零售端,前者仅限于资金批发市场,如银行间支付清算、金融交易结算等,后者在社会上流通。 根据央行“货币之花”的定义,CPIM认为央行数字货币(CBDC)具有以下特征: 可用性:目前传统的央行货币(存款准备金余额)仅限于在中央银行的运行时间内使用,每周7天,每天小于24小时;CBDC可以在一天24小时、一周7天或者仅在特定时间使用; 匿名性:基于代币的CBDC,原则上可以以一种类似于私人数字货币的方式提供不同程度的匿名。一个关键的考量是在平衡对中央银行的匿名程度和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以及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 转移机制:现金转移是点对点,存款准备金通过中央银行进行转移,CBDC通过点对点或中介进行转移,也可通过商业银行或者第三方代理进行转移; 计息:CBDC计息(正或者负)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限额或上限:对CBDC使用或持有进行量化限额或上限。 我国央行将数字货币定义为“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是中央银行的负债,由中央银行进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 (2)我国央行在数字货币领域专利技术探索 自2016年3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最早申请法定数字货币相关专利以来,至2019年9月,央行的4家机构共计申请了84项专利。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智能卡技术研究院分别申请数字货币相关专利52项、22项、6项和4项。 (3)央行在数字货币领域的布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