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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以降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4)

  (二十七)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快享。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实现留抵退税应退尽退、应退快退。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上线,推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全面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效率。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经营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

  (二十八)推行出口退税“即报即办”。优化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流程,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系统自动调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购进出口货物发票信息,实现出口退税申报信息“免填报”。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要求,推行电子化单证备案,压缩企业单证准备时间,加快退税业务办理进度,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二十九)推进涉企收费持续降低。严格落实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持续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不断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发现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九、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三十)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推进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积极争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供应链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郴州陆港“信息港”建设。对总投资额超过5000 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研究给予政策支持。实现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逐年降低。

  (三十一)推进陆港建设畅通物流通道。大力支持“跨境 一锁”业务,充分发挥湘粤港“跨境一锁”直通车优势,推进陆港与盐田港共建“组合港”,深化陆港与广州港合作,推动进口矿产品属地清关业务常态化运行。支持综保区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支持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运营,企业通过湘粤非铁海联运发运进出口货物的,给予物流全程费用一定比例支持。对陆港有色金属检测、仓储、物流服务等项目建设以及在陆港设立返箱点予以一定支持,力争将郴州陆港打造成国际有色金属集散中心。

  (三十二)大力推进多式联运。鼓励争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公转铁,提高铁路运输比重。引导全市有色金属、锻铸造、家具、电子产品等货源集结郴州陆港,实现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运量提升、成本下降。鼓励物流运输车辆“油改电”,支持供电企业做好园区、车站充电站配套建设服务。

  (三十三)大力引育物流市场主体。鼓励物流行业领军 企业来郴,对首次落户郴州的企业总部、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且营收超过1亿元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其在郴企业给予支持。对首次获得国家5A、4A、3A 资质的物流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推进干线支线仓储配送业务,建立共同配送中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配送网络,提升仓储功能,开展集中仓储服务,发展智慧仓储业务,打造粤港澳仓储中心。

  十、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三十四)持续强化柔性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 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广柔性执法,倡导推行行政执法“721 工作法”(70%的问题用优化 服务方式解决,20%的问题用规范监管方式解决,10%的问题用行政处罚方式解决)。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完善首违轻微违法违规免罚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轻微不罚”制度。严格执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整合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检查事项,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建立部门执法提前向产业园区报备制度,实现联合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创新推广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郴州市行政执法规范指引落实, 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和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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