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3)
时间:2023-11-22 10: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要充分发挥市行政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和五邑大学等培训基地的作用,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开展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并将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具体培训标准、教材及考核方式,参照省的做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信息产业局商定。 三、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制订每年的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统一平台,稳步推进 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市统一规划和标准进行调整,2004年底前要实现原有系统与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互联互通;新建的业务系统,要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严禁重复建设。 (三)落实资金,规范建设 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负责。各市、区政府要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保证电子政务运行和维护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从资金源头上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确保专款专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