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
时间:2023-11-22 10: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建立和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要把“12345”(12319)热线服务范围扩大到四市三区,江门市区除目前提供的建设、人防、市政、房管、园林、城监、公交、供水等服务外,2004年要把范围扩大到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人事、教育、国土、环保、卫生、物价、工商、劳动保障、打假等部门),为市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5、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覆盖至所有政府部门;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步伐,在完成第一批乡镇财政信息化63个试点镇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扩至全市所有的镇。 6、建设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的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业务管理子系统的建设,按照《江门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江门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设计》的要求,争取尽快启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 7、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省的要求,以江门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为依托,2004年底前建立省、地(市)、县(市、区)、乡镇计生部门四级资源广域网,实现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 8、加快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启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公务员管理、人才管理以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 (三)建设公众网站(分网站) 在建设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同时,市直各部门和四市三区政府要按照《江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制度(暂行)》的标准和要求,抓紧建设和完善公众网站(分网站),开展网上办公,向公众发布政府公告、政务及现行文件查询、社会经济发展信息、行政法规、政府办公流程,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要及时更新公众网站信息内容。江门市政务网站是江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网站群,中心网站为“中国江门-政务之窗”。江门市政务网站设立虚拟主机和主机托管方式对分网站进行管理,除已建设的政府部门网站外,今后将不允许再建设独立的网站。已建设独立网站的政府部门要在“中国江门-政务之窗”上设立链接。 (四)加快基础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基础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要以政务应用需求为中心,要通过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等政务工程的建设,整合已有资源,推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等基础性、公益性数据库的建设。 要根据国家和省的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目录和交换标准,编制我市的信息交换目录,为建立全市的数据中心奠定基础。 (五)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建设和完善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的技术防范工作,充分利用省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CA)、密钥管理中心(KM)和数字证书注册服务中心(RA),建设我市安全认证体系。要加强对日常安全的审计监控,建立完善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规章制度。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制定和落实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各项安全措施。 (六)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电子政务项目报建审议制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要按照《江门市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江府办[2002]109号)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必须依托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和网络资源,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与软件,并逐步推广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 二是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制度。要制定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业务系统运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安全保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电子政务项目监理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以规范电子政务建设。 (七)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