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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江门市企业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4123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4年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  

2014年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建设
工作方案 

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是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的延伸。为贯彻落实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部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98)要求,高效规范推进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总体组织架构内,按照省的统一逻辑系统、统一网页版面风格、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江门市市民个人网页,开设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

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系统建设效率,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采取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各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牵头(承办)单位作为本辖区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

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按企业和个人自愿申请、政府提供的原则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提供,各市、区牵头建设部门按照企业注册登记和市民户籍所在的辖区进行分级管理和运营。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底,基本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逻辑系统,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省、市、县(市、区)三级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现账户互认、平台互联和数据互通,重点在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方面取得突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本地化和个性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市级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根据粤办函〔2014198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及时限要求,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报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5月底前完成)

2.依托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提供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服务接口,实现办事人档案、办事服务、信息订阅、政民互动等功能,为办事人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个性化服务,记录整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按照省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民个人网页,开设企业专属网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

3.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平台,在江门分厅首页和网上办事栏目中增加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链接,为企业、市民提供面向办事人的服务收藏、结果查询、业务咨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支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加快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对接,实现办事信息数据同步和相关服务无缝衔接,支持通过统一办事人账户登录使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1月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