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
时间:2023-11-22 10: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印发江门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江门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信息产业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江门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2号),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以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十五”期间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加大力度,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带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 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业务分建;资源共享、讲求实效;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三)建设目标 建成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开展各类业务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成效;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取得进展,实现信息共享;初步形成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政府内部办公运作规范高效,实行公开对外服务,管理、决策、服务、应变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全市电子政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任务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平台 抓好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目前,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一期、二期工程已联通市直近100个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四市三区政府,形成了以江门市政府网络中心为枢纽,上联省、横联市直政府部门、下联四市三区的电子政务专网。在此基础上,扩大联网范围,逐步将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联网单位扩大到所有政务部门及其相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办发[2002]17号文的精神,政务专网(17号文称副省级以下政务专网为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采取逻辑隔离的方式,在确保网络安全的情况下,2003年底前向市直有关部门开通统一互联网出口。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开通后,接入专网的部门原则上不再使用独立的互联网出口,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重点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开展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金税、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含金保)、金农、金质、金水、金科以及应急指挥、工商管理、企业信用、计划生育、卫生信息等系统。 近期市直和各市(区)要重点围绕政务办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开展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2004年要切实抓好以下业务系统的建设: 1、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根据标准统一、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要求,选定全市统一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与省及各市、区政府之间,市直各部门之间的电子公文交换,从发布通知、公告开始,逐步减少纸质文件往来,实现公文交换和政府部门内部办公无纸化。 2、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网上行政服务系统。江门市区要启动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二期工程。要抓住江门市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被选定为广东省信息化示范项目的机遇,在完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开展二期工程(建设类项目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提高“一站式”便民服务水平。 3、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网。要按照全省统一的业务规范、统一的数据标准的要求,2004年上半年建成与省互连互通、信息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