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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方案(4)

15.推动各地“大脑+”应用创新。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参考省级应用专题,组织开展本地特色应用创新建设,深化市域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各层级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托全省数字身份管理服务平台,为我市应用提供面向自然人和法人的身份服务、认证服务、授权服务、证照服务等基础支撑能力,进一步赋能各地智慧城市建设、政务办事、生活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市发改委(大数据局)要及时将各地应用成果经验向全市推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

(五)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应用”

全面融入全省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和一个综合门户于一体的“1131”基础平台体系,形成结构合理、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施布局,政务网接入率达到100%,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95%,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达到95%,网办事项单点登录率达到100%。全面融入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推动全市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开放开发,推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交易流通。全市各级各部门汇聚有效数据量达到100亿条以上,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000个数据集,推出20个开发利用典型应用场景。

16.强化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优化提升一体化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数据资源目录;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分期分批建设医疗健康、疫情防控、经济运行监测、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等主题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加快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汇聚治理,推动国家部委垂管系统的属地数据汇聚共享,完善提升“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和全市居民健康档案;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推动“表单免填写、材料免提交”的“双免事项”上线;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健全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数据异议处理机制,明确数据治理规则,优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应用发现问题数据、更新完善数据、提高数据质量,强化数据纠错、质量管控,规范数据治理工作流程,提升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水平。〔市发改委(大数据局)、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市行管委、金融办,市交投集团,省大数据集团宁德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依托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依法有序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坚持需求导向,加快开发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引入高端智库、大数据产业生态企业,培育激活数据开发二级市场;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场景式开发利用,在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灾害保险等重点领域开展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企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市发改委(大数据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市交投集团,省大数据集团宁德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梦想小镇”创新生态

以开发区数字化为先行试点,立足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产业化,找准共同价值链,打造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和数字经济的增长点,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互促,发挥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助力高质量健康发展。

18.推动城市大脑与软件产业协同发展。围绕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建设,策划、发布场景清单,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和本地优势企业共同参与,打造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宁德版本,以此为基础,拓展全国全省市场,助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壮大。(市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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