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时间:2023-05-21 06: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发地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道,保证应急交通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在交通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损害时,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并根据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紧急调集、征用交通运输工具,及时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 4.7 治安维护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依法采取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发动和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设与当地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的转移和疏散。 在应急工作中,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征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营业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组织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省与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互通,省政府有关部门互连,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及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有关的应急保障数据库,为应急指挥提供文字、图像等形式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 4.10 公共设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不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省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并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究开发作用。 4.12 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在进行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时,规划、设计和建设单位要充分考虑、兼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 省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调查可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社会存量及分布情况,并确定预备调用的对象。预备调用装备的所有者要确定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更新、补充。在该装备用于应急处置工作时,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4.13 法制保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使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协同省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设置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定期组织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必要时修改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2 宣传与培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