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行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2)
时间:2023-05-09 14: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我局立足构建环保税科学管理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建立相关制度办法,形成了“1+9”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税源摸底,参与全省税额制定。与财政、环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开征调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大型排污企业调研等形式,对排污费征缴管理户数、近两年的收入及排污企业基本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掌握了排污费征缴管理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全省税额标准。二是制定核定征收办法。为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环保税配套征管制度,在纳税人污染物当量核定计算、核定程序及征收管理等方面,与省环保厅深入研讨,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目前,《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成,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建立征管协作机制。配合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调度工作进度,保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省环保厅联合印发《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任务、职责、牵头部门,协调解决征管办法制定、数据移交、排污系数及物料衡算法交送等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共享信息资料,为部门协作和税收共治奠定了制度基础。四是研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对政策落实、排污量确定、申报征收、办税服务厅秩序等问题,以及可能造成环保税征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着眼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识别核对,着力强化征管数据质量 做好纳税人信息移交和识别等工作,是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的基础工作。一是分阶段开展排污企业信息移交。按照总体工作计划,我省的信息移交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完成了前两个阶段的移交工作。第一阶段省环保厅共向省地税局移交19977户纳税人数据信息,市县追加移交1025户;第二阶段移交纳税人污染源数据信息增加至20335户53.94万条。二是认真开展第一阶段纳税人信息识别核对。印发《关于开展纳税人识别工作的通知》,将环保厅移交的电子数据信息下发至基层地税机关进行信息比对和入户核查。全省组织核查组418个,采取“逐户跟踪,逐项采集”的方法,逐户核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源、排放口、核算方法等涉税信息,填报涉税信息采集表。经地税部门、环保部门、纳税人三方签章确认,逐户登记纳税人信息,建立了纳税人清册和税源数据库。三是对第一阶段遗留问题进行再识别再核对。11月底,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信息再识别确认工作的通知》,结合省环保厅传递的第二批移交数据和“散乱污”关停企业名单,对第一阶段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识别,分类核实问题信息,落实一户一档的要求,夯实了税源清册底数。期间,省局每周统计通报各市县局识别户数和核查进度,确保了信息核对效率。目前,经过两个阶段的信息移交与识别核对,全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总计2.1万户,建立纳税人税源底册1.5万户,为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打下坚实基础。 四、搭建系统平台,着力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