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2)
时间:2023-01-27 09: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坚持保护为主,安全第一。树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观念,依法履责、尽职尽责,系统做好石窟寺保护工作,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有效遏制文物病害。建立健全石窟寺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严查违法行为,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坚持传承弘扬,合理利用。加强对石窟寺历史底蕴、文化内涵的研究和阐释,采用多种形式传播石窟寺文化艺术价值,讲好石窟寺故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石窟寺保护与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的关系,规范旅游开发活动,合理控制石窟寺游客数量,避免石窟寺资源过度利用。 ——坚持科技支撑,典型示范。发挥科学技术在石窟寺保护中的支撑作用,加强石窟寺科技保护与科技创新,突破石窟寺保护关键技术瓶颈,提升技术供给总量和技术集成能力,提高石窟寺保护修复的科学化水平。通过推广一批综合性、研究性石窟寺保护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坚持统筹布局,分类施策。健全国家和区域两级石窟寺协调保护研究机制,在石窟寺分布密集地区布设区域中心,帮扶带动区域整体保护工作。分类开展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不同特征的石窟寺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增强石窟寺保护的针对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风险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5年,石窟寺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安全防范能力持续提升。石窟寺研究基础不断夯实,考古工作持续深化,保护技术集成供给能力全面提升。石窟寺展示形式丰富多样,价值阐释、艺术弘扬、文化传承深入人心。国家和区域两级石窟寺协调保护研究机制基本健全,中心辐射效应持续增强,技术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中国石窟寺品牌效应不断提升,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
(四)发展远景 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石窟寺保护体系,建成国际一流的石窟寺保护和研究机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保护研究人才,石窟寺保护利用成果惠及民众,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石窟寺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增进文明交流互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石窟中国”保护工程,全面提升保护水平 建设国家石窟寺资源数据平台,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将具有重要价值的未定级和新发现石窟寺核定公布为市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健全石窟寺“四有”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推动重要石窟寺编制并公布保护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衔接。开展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确保无重大险情;提升中小石窟寺保护基础设施,改善其保存环境;开展重要石窟寺保护示范工程,突出研究性、示范性、导向性。开展石窟寺健康评估,持续推进重要石窟寺监测;加强部门联防联动,推动将石窟寺安全防范纳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体系。
(二)实施“平安石窟”工程,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分类分级提出石窟寺安防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规范、优化石窟寺安防系统建设,推动石窟寺安全守护员和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川渝、河西、陇东南、新疆、西藏、陕北、豫西北、山东等石窟寺分布密集地区集中设置区域性安全管理平台,实施重要石窟寺安防示范工程,提升石窟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石窟寺风险监测与防控水平。 实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推动将石窟寺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框架,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检查制度,加强巡逻防控,严厉打击破坏、损毁石窟寺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将石窟寺文物盗窃盗割犯罪纳入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持续追缴被盗石窟寺文物,追索流失文物。开展石窟寺违规妆彩、涂画、燃香专项整治工作。
(三)推进石窟寺考古工作,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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