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印发《正定县老旧小区整治和管理实施方案(2)
时间:2018-10-22 05:4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住建局对全县2000年之前(含2000年)建成的老旧小区内房屋、道路、配套设施、管线情况摸底,建立老旧小区台账;牵头单位在充分征求小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管理单位以及水、电、暖、气、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和消防、电梯等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确定整治项目和整治内容,做到任务分解到人,时间节点明确,保障措施完善;针对老旧小区的不同特点,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确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后老旧小区管理方式,并上报备案。 (2)整治筹备。 对已确定的整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和造价单位对整治项目工程量和投资进行概算,出具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将整治项目工程预算和设计图纸报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并按照相应法规进行施工、监理招投标。 (3)组织施工和验收。 组织中标施工单位进点施工,组织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竣工决算,按照相关规定报财政进行决算评审并办理决算手续,支付施工单位和设计、招标、造价、监理等费用。 2018年整治任务要在11月底前完工,年底完成验收工作。2019年、2020年要按以上步骤合理安排整治时间,力争2020年10月底全部完成三年整治任务。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公安、公安消防、综合执法、质监、文化体育、邮政等部门主管领导以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附名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管局长兼任副主任,负责制定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进度统计、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对老旧小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导。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工作中要贯彻执行六项基本制度:一是业主自愿原则(根据省市方案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小区业主的意愿添加);二是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按照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招投标有关规定;三是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四是工程项目公示制度。改造内容要在小区公布施工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群众监督员的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五是群众监督员制度。每个改造项目都要聘请小区居民作为群众监督员,对整治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六是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成立技术指导组,指导、检查改造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并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整改。 (3)建立可持续筹措机制,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投入、社会资助、收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 楼房内设施改造、楼顶维修、室外电梯、小区监控、涉及楼房结构的维修改造由业主承担;一次供水、供电、供气、一次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整治改造由各专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二次供热、小区道路、楼房外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改造经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财政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并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任务考核 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对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以正面宣传,弘扬正气为主,多宣传先进单位、先进典型,形成支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居民树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物业共管、利益共享、等价有偿的理性消费意识。 同时,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效能督查、考核的作用,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工作特点实行日常督查和月调度、季考核。 (七)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