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机酒搭售、霸王条款……新法律来了,套路还玩得下去吗?
时间:2018-09-26 22: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新旅界推荐语:在线旅游平台的产品与服务质量问题显然是旅游业投诉的重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意味着平台投诉等问题从此有了专门的法律加以规制。《电商法》和此前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相比到底有哪些新变化?对在线旅游平台影响几何?上海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副教授邹光勇对此进行了深度分析。 近几年来,OTA等在线旅游平台的投诉问题一直广受关注,虽然有多部法律及政策文件(详见表1)适用于平台规制,但是现有法律或政策文件或者过于宏观,缺乏专门针对平台交易及其细节性规定,或者在投诉处理及相关案件中未受到重视,因此很多人士认为平台投诉问题存在着法律“滞后”或“不健全”甚至存在“法律空白”问题。
表1 我国在线旅游平台规制的主要法律及政策文件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平台投诉等问题从此有了专门的法律加以规制。 但目前来看,《电商法》的出台似乎还没有引起旅游界的重视,这是否由于没有“旅游”二字所致还不得而知。那么针对平台的投诉等问题,《电商法》和上述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相比到底有哪些新变化?平台作为旅游投诉的重灾区,在新法律规制下又能否以法律促整改,以便更好发挥旅游业的中枢作用及促进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如果从携程网成立开始算起,我国在线旅游业至今不过20年时间,但发展非常迅速,即使在近些年其交易规模也是平均不到三年即实现翻番,如今在线旅游渗透率已经达到了13-20%,而发达国家在线旅游渗透率则超过50%。 不难预测,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背景下,随着互联网普及率提高和资费降低,在线旅游业的市场规模将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携程、飞猪、同程、途牛等在线旅游平台作为旅游供求双方的重要媒介,在整个旅游业中发挥着中枢型的市场协调功能。 但与此同时,平台的投诉问题自2013~2015年以来其数量出现剧增趋势,而2015年以后投诉问题更是开始演变为产业链矛盾,比如:2015年4月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指责去哪儿网单方面实行客房五折促销,并获得多地的协会及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响应;2015年4月“因不合理低价”,17家旅行社“停止向途牛网供货”;2016年10月,国家旅游局点名批评途牛、携程、驴妈妈、同程等9家平台“不合理低价游”等。 近年来平台“产品搭售”、“退改签费用高”、删改评论信息、产品和服务与实际不符、“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都比较普遍(影响力比较大的典型事件详见表2)。
表2 在线旅游平台典型事件 注:**为平台名称,真实名称已做匿名处理 2018年8月网经社发布“2018年(上)OTA(在线旅游)TOP10消费购买评级榜”,这个榜单里除了携程获“建议下单”评级以及去哪儿、马蜂窝获“谨慎下单”评级外,其它平台甚至均获得“不建议下单”评级。 此外,以人民网(603000,股吧)的旅游3.15投诉平台为例可以看到:2018年1~7月,旅游被投诉事件中平台约占80%,涉及“霸王条款”、“不取消订单”、“误导”、“欺骗”、“欺诈”、“不退款”、“扣费”、“误导”等等内容。
在线旅游平台的产品与服务质量问题显然是旅游业投诉的重灾区,《电商法》对于平台产品竞争与服务质量等问题可以从三个角度来分析:第一,最弱势旅游消费者的投诉与处理问题;第二,酒店住宿、景区等旅游供应方与平台之间的矛盾问题;第三,平台之间的竞争关系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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